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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银行开通购房“组合贷”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贺娟芳 2019年09月05日 07:25

  本报讯 9月4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个人住房组合贷相关协议,完善了相关流程。从本月2日起,市民可在杏花岭分理处办理组合贷业务。

  组合贷款是指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自筹资金不足时,由公积金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时,办理组合贷款可以降低购房人的贷款成本,减轻职工负担。根据测算,公积金贷款最低额度为30万元,按贷款期限是30年计算,比全额商业贷款节省利息12.65万元。

(责编: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