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青年路三社区几名干部锲而不舍,通过两个多月的努力,8月27日,终于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赡养老人引起的家庭矛盾纠纷。
“我们照顾老人已经十多年,希望大伯子换着照顾,但人家就是不同意,希望社区帮忙调解一下。”6月初,家住青年路的刘女士来到青年路三社区求助,希望社区帮忙调解。
社区干部经过了解得知,刘女士的婆婆王大娘今年80岁,育有两子两女。刘女士是二儿媳,老人也一直由她家照顾。多年前,由于年纪大需要人照顾,王大娘便将自己名下的两套房子分给了两儿子,希望两人能轮流照顾自己。
两套房子中,二儿子的房子相对较大,王大娘就住到了二儿子家,这样一住就是十几年。平时,老人的大儿子和两个女儿都会到二儿子家看望老人。
三年前,王大娘突发脑梗,导致行动不便,照顾老人的担子越来越重。对此,二儿子提出让大儿子把老人接到家里轮流照顾。但大儿子不赞同,他认为老人行动不便,不宜搬来搬去,同时他家地方有限,老人搬过去也不方便照顾。
对于大儿子的态度,二儿子一家十分气愤。他们已经照顾老人十多年,按照老人之前的说法,大儿子本来就应该把老人接到家中轮流照顾。现在老人行动不便,照顾起来十分吃力,再加上二儿子的儿子马上面临着结婚的问题,到时一家五口人住在一起实在不便。二儿子与大儿子经过多次协商,不但没有谈出结果,反而使得矛盾加深。
社区干部了解情况后,联系老人的四个子女进行调解,但总是凑不齐人,好不容易凑齐,双方却各执一词难以调解。时间进入8月,经过几次调解,大儿子的思想出现了松动。8月27日,社区再次将老人的子女聚齐,并找来了社区的法律顾问进行调解,希望能够解决此事。
在调解过程中,社区干部继续耐心地给大儿子做工作,同时法律顾问也详细讲解了赡养老人的问题。交谈中,社区干部了解到一个重要信息。原来,二儿子的房子已经过户到自己名下,而大儿子的还没有过户。经过沟通,其他三名子女表示,如果大儿子同意轮流照顾老人,他们便同意将房产过户至其名下。随后,社区和法律顾问作为见证人,四个子女签署了一份协议:老人由两个儿子轮流照顾,老人医药费从老人积蓄中支付。老人在儿子家居住期间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当时负责照顾老人的儿子支付。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社区干部终于将此事顺利解决。社区主任表示,在家庭矛盾调解中,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找出问题的症结,才能解决好问题。同时,家庭成员之间也应该互相理解和包容,俗话说得好,家和万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