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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月攻坚 文明创城 杏花岭区着力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李杰华 刘涛 甄珍 2019年05月16日 06:58

卫健部门执法人员在美容店检查控烟工作。

  本报讯 近日,杏花岭区卫生局召开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推进会,会上就全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该区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把禁烟、控烟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制定行之有效的禁烟工作方案,完善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明确管理科室和人员,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控烟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卫生监督所要进一步强化对本辖区和所监管的经营性公共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禁烟、控烟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据《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且拒不接受劝阻的个人进行处罚;与此同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方式,利用节假日、世界无烟日等重大活动向职工和群众开展禁烟、控烟政策及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

  为确保公共场所控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按时完成,该区高度重视,成立了杏花岭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领导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控烟执法工作的通知”。为确保禁烟工作取得实效,卫生监督员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上周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9车次,对辖区内的33家公共场所单位进行控烟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控烟制度建立、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标识、室外公共场所吸烟区设置、开展控烟培训和宣传、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等。处罚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的人员6人,处罚金额300元,并对经营单位发现在营业场所有顾客吸烟未进行劝阻的行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下一步,该区将对辖区内的经营性公共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公共场所吸烟者进行行政处罚,确保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取得实效,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消除公共卫生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为二青会提供一流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

(责编: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