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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9月底焦化行业开展“八查八整治”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郜蓉 2019年03月24日 06:49

  即日起至9月底,全省焦化行业开展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治理焦化行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污、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等问题,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总产量只减不增

  我省焦炭产能位居全国第一,约占总产能近1/5,但发展却面临诸多问题:

  一是产能和产量双控执行不力。2018年全省实际焦炭产量9256万吨,较上年增加11.3%。我省要求将严格控制焦化建成产能,力争年总产量较上年只减不增。

  二是整体装备水平落后。全省炭化室高度5.5米以上的机焦产能占比仅为29%,远低于全国51.9%的平均水平,62%的焦炉仍为炭化室高度4.3米的普通机焦,且炉龄普遍在10年以上。 三是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特别是焦炉老化、企业管控措施跟不上,导致无组织排放问题严重。

  八查八整治

  一是检查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整治无证违法排污行为;

  二是检查废气达标排放情况,整治超标超总量违法排污问题;

  三是检查无组织排放情况,整治生产厂区烟(粉)尘污染问题;

  四是检查焦化废水处理和综合利用情况,整治超标废水熄焦或偷排焦化废水问题;

  五是检查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情况,整治敷衍整治、虚假整治问题;

  六是检查固体废物处置情况,整治固体废物违法倾倒问题;

  七是检查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执行情况,整治限而不停、停而不实问题; 八是检查建设项目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及投入生产情况,整治违法建设生产问题。

  不姑息不手软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对焦化行业的一次“环保审计”,要对发现问题依法查处到位,不犹豫、不姑息、不手软。

  对于偷排、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污染物排放超标2倍以上、专项检查期间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被责令限制生产后仍然超标排污的、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指标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超标排污的,将采取停产治理措施。同时,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环境保护法配套手段,确保整治到位。

  涉嫌环境犯罪行为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必须首先责令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无法立即纠正的,责令限期整改。 此外,严格督查问责,对工作推进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责编:马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