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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领取失业保险金应满足3个条件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李涛 2019年02月22日 07:34

  截至2018年12月底,我省有43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覆盖了规定职业人群。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具备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2018年,我省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4.3亿元,惠及2620户企业、130.6万名职工,为2.57万名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4439.21万元。去年,我省在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础上,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在稳定和促进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很多人不清楚:失业了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还需具备什么条件?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向中断就业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和再就业服务的制度,属于“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其中的一项。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另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本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连续工作年限,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责编:田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