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0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薛维柱为太原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薛新福为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彤为太原市司法局局长;
窦力奋为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邵社教为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利为太原市城乡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康宝林为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高屹城为太原市商务局局长;
姚晓蓉为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宫殿元为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崔燕为太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刘剑明为太原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军华为太原市审计局局长;
李波为太原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张宝军为太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郭德魁为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郝淑贞为太原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郑文明为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赵宏亮为太原市信访局局长;
孙炜为太原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晓峰为太原市能源局局长;
姜波为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薛建明为太原市促进外来投资局局长;
孙泉为太原市大数据应用局局长。
决定免去:
薛建明的太原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李波的太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王东立的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在这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中,属于合并的、不再保留的或者更名的政府工作部门,其原任局长、主任即予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