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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起纠纷 社区调解化干戈

来源:太原晚报 2019年02月17日 07:34

  10年前,文源巷8号院居民单某(化姓)因犯罪坐牢。坐牢前,因当时急需用钱,他将父亲留下的该院落一处60平方米的房产便宜卖给李某(化姓)。去年年底出狱后,因无处居住,女儿还寄养在大姐家,单某就找到属地社区——解南二社区求助,想加价购回自己的房屋。经社区多次调解,最终双方于2月14日签了协议:单某30万元购回此房。

  据了解,当年单某并不具备出售其父亲房产的资格,因为3个姐姐并不知情,房产证上也不是他的名字。但是由于着急凑钱,他就悄悄以14万元的价格将房子私自卖给李某,两人也没有签订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买卖合同。随后,李某将此作为子女在附近上学用的“学区房”。

  去年年底,单某刑释回家。由于找不到工作,也没有住处,他只好借宿姐姐家,其间多次向解南二社区求助,希望能吃低保。但是,由于以前的房产已经变卖,所以没办法在当地提出低保申请,单某只好请求社区出面,想加价购回卖出去的房子,这样女儿也能回家了。解南二社区干部开会研究后,认为可以从中协调此事。

  但是,单某的姐姐们认为,当时他是迫于无奈才偷卖的房,对方属于趁人之危,回购不能追加太多钱。而李某认为,当时的买卖纯属自愿行为,10年来房价涨了又涨,不给四五十万元决不卖。社区杨主任最初组织调解时,双方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为化解矛盾,杨主任和社区干部并没有放弃,首先对单某进行劝导:不管怎么说,当初是你主动要卖房的,价格也是你接受了的,对方也算是救了急。房价今非昔比,对方多要一点肯定合理。随后,社区干部再劝说李某:当初的房屋买卖属于非法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说10年前是为了孩子上学买的房,孩子如今也长大成人,该房也完成了使命。单某出狱后居无定所,想把寄养在姐姐家的女儿接回家团聚,希望李某酌情考虑对方的困难。

  经过社区干部不懈努力,2月14日,双方在社区签了调解协议:单某一家出资30万元购回当初14万元卖掉的房子。为了保证协议合法有效,社区专门请来律师帮忙,最后郑重盖上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公章。

  至此,这场持续了三四个月的纠纷终于化解。“回想起调解过程真是焦头烂额,两个家庭不但相互有矛盾,各个家庭内部成员之间也是矛盾重重,能最终和平解决此事真不容易。”杨主任说。

  本报记者韩睿见习记者史维娜

(责编: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