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人行太原中心支行获悉,刚刚过去的一年,人行充分利用定向降准、547亿再贷款再贴现资金等货币政策工具,有效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薄弱领域发展,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短板。
一方面,在全省开展试点,优化扶贫再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赋予金融机构一定的定价自主权,指导其按照保本微利、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合理确定运用扶贫再贷款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全年累计借用扶贫再贷款54.5亿元,累计发放精准扶贫贷款48.03亿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贷款执行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对扶贫企业贷款,按带动贫困户数量,实行利率4.35%至6.75%差异化定价。同时,通过定向降准,增加金融机构可贷资金,用好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引导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
另一方面,优化再贷款发放模式,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推广再贷款“先贷后借”发放模式,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自有资金发放的符合政策规定的涉农、扶贫、小微企业贷款,按照“一比一”比例给予再贷款支持。扩大支小再贷款投向范围,将支持重点由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调整为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进一步扩大货币政策红利惠及面。 金融机构也运用再贷款,真正用低成本资金向我省企业“输氧供血”。2018年末,山西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借用支农、扶贫、支小再贷款发放的涉农、扶贫、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5.58%、4.41%和6.07%,低于运用自有资金发放贷款利率2.68、3.86和1.98个百分点,对改善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环境,解决融资贵的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