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春节长假期间,全市共有26人因非法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2月5日凌晨0时许,张某某在涧河辖区春怡园小区东区内燃放了5个礼花炮,正在其准备燃放自带的剩余烟花爆竹时,被巡逻民警抓获。2月5日凌晨0时许,王某某、赵某某在长沟煤矿家属院北边卧虎山路路边一起燃放“大地红”墩子炮和1000响鞭炮时,被巡逻民警抓获。2月5日,公安杏花岭分局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张某某、王某某、赵某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节日期间,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宣传、查禁活动,同时查获非法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26起,收缴烟花爆竹731箱,26名当事人均被行政拘留。
另外,全市交警除了加强景区及大型活动场所周边交通安保,还查处酒驾违法行为85起。
据110报警服务台统计,2月4日至2月10日,全市共接报有效警情2895起,其中刑事类警情144起,同比下降37%;“两抢一盗”警情115起,同比下降43%。发生一般程序以上交通事故1起,同比下降85.71%,未造成人员死亡,1人受伤,全市社会治安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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