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一位经营者因违法销售“专利技术”受到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
日前,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到石家庄特和商贸有限公司举报,举报人在当事人薛来地经营的古交市万威音像制品服务部阿里巴巴1688批发网店购物时,发现当事人网店首页宣传、销售未经专利人授权的“专利技术”信息资料。接到举报后,工商局执法人员据举报情况联系当事人查证。当场打开其网店,确有举报事实,于当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薛来地于2015年3月开设古交市万威音像制品服务部。2015年5月开始,经营其阿里巴巴1688批发网店。薛来地的经营活动主要是收集医疗、化工、食品等行业专利技术的资料,再将信息资料内容进行整理,自己设计、制作、上传、发布进行销售。据其交代,有些资料系自己从有关专利技术的网站下载,还有一部分是从网上其它网店所购。然而,薛来地宣传、销售这些专利信息并未标明专利号或者专利种类,这违法了我国相关法律。市工商局认为:当事人在阿里巴巴1688批发网店上销售标有“专利技术”“专利定制”等字样的信息资料、发布专利违法广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涉及专利的广告”第一款“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或者专利种类”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如实陈述、态度较好,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600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