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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已核发69个单位排污许可证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郜蓉 2019年01月15日 07:04

  记者日前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已完成69个单位排污许可证的核发。领取国家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企业需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2018年,市环保局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分期分批组织实施,确保被纳入国家2018年度应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屠宰及肉类加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精炼石油产品制造、陶瓷制品制造和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等6个行业的18个企业,在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平台上申领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

  目前,我市已组织完成了9个火电企业、2个造纸企业、7个钢铁企业(含钢压延企业)、12个焦化、15个水泥企业、2个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企业、6个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企业、1个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企业、8个屠宰及肉类加工企业、1个陶瓷制品制造企业、3个电镀企业等一批单位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其中,实行重点管理的有47个单位,实行简化管理的有22个单位。去年9月底前,我市还组织完成了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重点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变更。

(责编:马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