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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身份证买车票 行拘三天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郭晓华 樊帆 2019年01月05日 07:57

  本报讯 1月2日上午8时许,太原火车站验票口工作人员发现一女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和实名制车票进站,随即通知值勤民警。民警赶到问明情况后,将当事女子带回派出所。最终,警方依法给予该女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经查该女子姓郭,45岁,无业,准备乘坐当日K689次列车去太谷。她所冒用的身份证上的信息为马某,37岁,有吸毒史。这张身份证是她捡来的,并不认识上面的人,自己因为临时找不到身份证,又着急坐车回家,所以使用了这张捡来的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之规定,郭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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