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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案件判决中的惩罚性赔偿是什么?

来源:中国版权服务 2019年12月29日 17:27

  

本期答主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

杨延超

  

  


  小版:2019年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会见采访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说道:“还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将修改知识产权法,对侵权行为引入惩罚性的赔偿机制,发现一起就要处理一起,而且要让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无处可遁。”那么,什么是惩罚性赔偿?

  答主:惩罚性赔偿,是指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它体现的是一种加重赔偿的精神,目的是针对被告的故意侵权进行处罚从而防止将来重犯,同时也达到惩戒他人的目的;如果被告的侵权行为是基于收益大于赔偿的精心算计,也可以对其进行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制度总体上起源于英美法系。

  小版:知识产权案件判决中的惩罚性赔偿的关键是什么?

  答主:惩罚性赔偿的关键词在于惩罚。一般民事赔偿秉持的基本原则是天平原则,也就是说原告方受了多少损失,那就需要赔多少金额,这是一般民事赔偿的基本原则。但是在知识产权领域,为了捍卫知识产权,在很多国家的立法当中都出现了惩罚性赔偿的制度,我们国家立法也在逐步推动惩罚性赔偿制度。它的核心就在于惩罚,也就说即便是原告方所受到的损失是100万元,但是我们在判赔的时候可以判300万元或400万元,也就是在原告的损失的基础之上,可以对被告处以更加严厉的判罚。

  小版: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惩罚性赔偿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适用?

  答主: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应用是有一定价值的,尤其是在原告方有证据证明被告方主观恶性较强、故意侵权、长期侵权、持续侵权的情况下,为了打击侵权,可以采用惩罚性赔偿。

  我国《商标法》还对惩罚性侵权的条件作出了进一步细化的规定:第一,恶意侵权,当然这里的“恶意”要比故意的贬义程度还要严重;第二,就是“情节严重”,至于何为情节严重?法律并没有明确说明,在法律实操中一般可以理解为侵权者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明显超出一般商标侵权的行为或者给消费者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等情况。简言之,惩罚性赔偿的条件可以理解为“恶意侵权并且情节严重”。

  小版:应用惩罚性赔偿有哪些作用?

  答主:惩罚性赔偿制度实质上是增加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从而减少侵权可能性。当今时代,知识产权对于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甚至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侵权者可基于侵权获得巨额利润,这与民法上的侵权场景完全不同,在巨额利润的趋动下,很多违法者甚至故意策划侵权事实,从而达到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为有力地保护知识产权,有必要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而给侵权者以极大震慑,从而达到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目的。

  小版:就您所知,知识产权案件中哪些判决应用了惩罚性赔偿?权利人怎样利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更好地进行维权?

  答主: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已经开始逐步实施。2013年我国《商标法》第63条率先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盗用“六个核桃”的案例中,侵权者被罚1.6万元,尽管数额不大,但意义重大。如果按照补偿性赔偿仅能赔偿4000元,但法院却按照填平原则的4倍进行了赔偿。我国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修订草案中也出现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相信在司法中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案例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从而实现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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