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在修改完善城中村改造既有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了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若干意见的补充意见,将采取三项新 举措重拳出击集体土地各项违法建设。其中,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城改项目,不予享受出让金返还、规费减免等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这三项新举 措包括: a、对尚未进行规划审批、尚未启动整村拆除、尚未经区政府、市城改办审定的建设项目,将一律叫停严厉打击; b、对违反已批准规范方案建设、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城改项目,不予享受出让金返还、规费减免等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 c、对在旧宅基地上老房乱搭乱建、加层加建的不法行为,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对违建处理控制不及时的,严厉问责。造成违法建设泛滥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
||||||||||||||||||||
|
|
|
|
|
|
Copyright © 2003-2010 ty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太原日报社主办 太原新闻网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