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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案例入选城管领域典型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任晓明 2024年02月23日 09:59
内容提要: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将其在万柏林区开发的某项目10号楼(第1层至3层)工程擅自交付使用,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日前,省住建厅公布了2024年第一批城市管理领域典型违法案件,我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行政处罚案名列其中。

  为发挥典型违法案件的指导、警示、教育作用,强化城管领域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省住建厅决定发布此次典型案件。依照该厅发布的内容,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将其在万柏林区开发的某项目10号楼(第1层至3层)工程擅自交付使用,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作出对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4.09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该队始终坚持依照法定程序办事,开展执法业务能力提升行动,从违法行为发现、调查、立案、审查、送达、执行、归档各个环节实行精细管理,严把案件质量审核关,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办案质量的有效提升。2024年是我市城管执法部门的“打击违法建设年”,市城管执法部门将持续保持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的严查严管态势,以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稳步提升。

(责编: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