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市场监管人员把教育和处罚相结合,12月前以教育为主,引导经营者保证用电安全的前提下,适配合规的灯光照明设备,12月1日后,对仍使用“生鲜灯”的经营者下达行政处罚
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12月起实施。连日来,为更好地推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还原肉类、果蔬等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真面貌”,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生鲜灯”专项治理,现已初见成效。
在《管理办法》实施前2个月,市场监管人员便以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肉菜店等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作为重点对象,结合创卫工作开展入户检查和宣传动员,田和肉联厂和13家大型超市率先“打样”垂范,早更换早受益。
治理过程中,市场监管人员把教育和处罚相结合,12月前以教育为主,引导经营者保证用电安全的前提下,适配合规的灯光照明设备,12月1日后,对仍使用“生鲜灯”的经营者下达行政处罚。同时,强化回查整改,要求问题单位3日内进行整改,张贴自我承诺书。
截至目前,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对21家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全部回查整改达标。
(责编: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