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文明太原 >> 文明交通

交警分析电动自行车事故

五种行为太危险 佩戴头盔有必要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记者 张晋峰 通讯员 刘海君 2021年07月21日 09:39

  7月20日,交警支队在通报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分析了今年以来我市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情况。据统计,5种违法行为最易引发事故,而佩戴安全头盔十分必要。

  2021年1月1日至7月18日,我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356起,造成38人死亡,413人受伤,分别占全市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总数的37.95%、28.79%和41.42%。

  从电动自行车事故的原因看,因电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让行、逆行、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闯信号灯、违法超车5种违法行为非常突出。其中因未按规定让行引发37起,占总数的10.39%;因逆行引发事故29起,占总数的8.14%;因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引发17起,占总数4.78%;因闯信号灯引发15起,占总数4.21%;因违法超车引发8起,占总数2.25%。

  在这些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头盔268起,造成32人死亡,289人受伤,分别占全市电动自行车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总数的75.28%、84.21%和69.98%。交警提示,驾乘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安全头盔可以降低72%的头部损伤风险和39%的致死风险,佩戴安全头盔十分必要。

  此外,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中还有2名12岁以下的驾驶人和8名75岁以上的驾驶人,也需引起大家的注意。

(责编: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