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同为建筑公司职工的张代宝、王瑞峰二人,分别冒充公安部副部长和我省某领导的女婿,以能弄到铁矿开采权为幌子,诈骗他人巨额钱款。近日,经迎泽区法院重审,二人分别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分别被判处罚金10万元和5万元。 2004年,北京人韩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时年50岁的河北省邯郸市某建工集团职工张代宝。当时,张代宝谎称自己是公安部副部长,并在得知韩某想弄到太钢集团峨口铁矿开采权后,吹嘘与我省主要领导都有交情,可以帮韩某疏通关系。2004年10月至12月间,张代宝先后3次骗取韩某人民币80万元,以及价值4.3万元的剃须刀、手机等物品。在此期间,我省某建筑公司工人王瑞峰冒充是省里某领导的女婿,以能证实张代宝的身份等为由,骗取韩某人民币20万元。案发后,警方追回73万余元赃款和部分赃物。2005年10月,迎泽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张代宝、王瑞峰有期徒刑15年和10年,各处罚金10万元和5万元。 一审宣判后,张代宝、王瑞峰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发回重审。重审期间,王瑞峰又退还赃款5万元。迎泽区法院重审认为,张代宝、王瑞峰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王瑞峰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次要作用,并能积极退赔赃款,遂对其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