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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成都讯
记者昨天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汶川地震后社会各界纷纷用各种方式表达爱心,很多国内外组织和个人心系灾区儿童,对他们所面临的困难给予了极大关注。不少组织和个人纷纷提出要求收养灾区孤儿。对此,四川省民政厅已表态,暂不办理孤儿收养。
目前正在对灾区儿童进行救治、安抚、甄别身份和联系
亲人等工作,确认身份、收养孤儿需要经过长期复杂的程序,目前的工作重心还未转移到收养上,希望爱心人士耐心等候。四川省民政厅对全社会对受灾儿童的关心及善举表示衷心感谢。
四川省民政厅指出,目前灾区各项抢险救灾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不惜一切代价抢救受灾群众的生命是当前救灾工作的重中之重。灾区各级党委政府正采取一切手段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于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和暂时查找不到父母的儿童已由当地政府予以妥善照顾和安置,并尽一切可能查找孩子们的父母和亲人。随着救灾工作的逐步深入,一定会有更多孩子回到他们的父母和亲人身边。希望关心灾区儿童的国内外组织和人民群众放心,民政部门将妥善照顾好孤儿的生活,确保他们在震后能够尽快恢复身心健康,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儿童的安置和生活情况。同时,在灾区的生产和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后,地震灾区孤儿的收养工作将依法开展,使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申请人可以依法收养灾区孤儿。
四川省民政厅同时发出通告,规范抗震救灾期间社会募捐行为。5月12日汶川地震以来四川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捐款捐物向灾区人民奉献爱心。为规范抗震救灾期间社会募捐行为,防止少数不法分子趁机进行非法募捐,四川省民政厅明确要求:除中央统一安排的民政经常性社会募捐活动、大灾之年以政府名义开展的赈灾募捐、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开展的募捐外,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组织社会性募捐活动。四川省民政厅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不要在非正规场合或单位捐赠款物,应当向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如四川省慈善总会等、四川省各级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等捐赠,以确保捐赠物资用于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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