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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五年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20件,修改11件,废止9件。今后,我市立法将更加突出和谐、发展主题,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保驾护航。
昨日,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会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我市今后将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城市建设、新型工业基地建设、特色文化名城建设和全方位率先发展等,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开展立法调研,制定和完善一批我市急需的、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及时清理和修订不合时宜的法规,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提供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拓展空间。
市人大还将注重通过立法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不断完善立法机制,进一步增强立法的计划性和针对性,有效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地参与,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不断提高立法的民主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