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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2月3日补选崔伟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07年2月3日

崔 伟同志简历
崔
伟,男,汉族,1951年10月生,山西省翼城县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二级高级检察官,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月参加工作。
参加工作后任翼城县王庄中学民办教师;1978年入山西师范学院外语系学习;毕业后留校任教;1985年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诉讼法专业研究生班学习;1987年后历任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法制工作委员会干事,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处副处长、处长;1996年任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1998年任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3年任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2004年12月任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2005年1月任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厅级)、检察委员会委员、党组副书记。
九届省委委员,省九届、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