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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龙都网讯 1月5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向全市各级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加强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是中纪委、省纪委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要求。市纪委、市监察局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向各级党政机关发出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做到清正廉洁,为群众做出榜样。
强化领导责任,认真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政机关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采取有效形式,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要建立责任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到“八个严禁”。各级领导干部要实行节前承诺、节中践诺、节后评诺制度,通过不同形式公开自己的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同时,节日期间要切实做到“八个严禁”:严禁上下级之间、部门及单位之间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到基层慰问要轻车简从,讲求实效,一律不准接受超标准招待;严禁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公物或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探亲;严禁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或违反规定发放奖金补贴;严禁违反规定组织年终评比、达标和表彰奖励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
进一步转变作风,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安排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坚决禁止乱摊派、乱收费等现象。要充分利用“双节”有利时机,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继承和发扬党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全社会反腐倡廉洁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