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拖车公司误拖损坏,因缺乏维权意识,引发后续纠纷,于是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近日,小店区检察院消息,该院通过释法说理,厘清当事人对刑事、民事法律边界的认识,并联动公安机关展开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此前,何某、刘某停放的车辆被拖车公司误拖,造成损坏。事发后,二人因缺乏维权意识,未第一时间拍摄现场画面、留存车辆受损痕迹、固定相关佐证材料,为后续纠纷认定、赔偿协商埋下隐患。二人认为拖车公司私自拖车涉嫌盗窃,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刑事追责。公安机关经细致核查,认定拖车行为系工作失误、无非法占有目的,属于民事侵权范畴,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为快速化解纠纷、减少群众损失,公安机关多次组织双方调解。然而,因当事人事发后未及时固定受损证据,车辆受损程度、具体成因缺乏直观、完整佐证,双方对赔偿依据、赔付标准争议巨大,多轮调解均未能达成共识。诉求得不到妥善解决,当事人负面情绪累积,随后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小店区检察院受理后,经全面分析研判认为,此事迟迟未能化解,表层是刑事、民事法律边界认知错位,深层次原因是群众证据维权意识不足。找准症结后,承办检察官靶向施策、双向疏导。一方面,采取情理交融、以案释法的方式,细致解读不予立案的法理依据,引导当事人走出法律认知误区;另一方面,针对性开展维权普法教育,讲明民事维权中证据是核心关键,及时留存影像、现场记录、沟通凭证等材料,是快速定责、高效理赔、依法维权的基础前提,引导当事人树立“遇事留证、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的正确理念。
与此同时,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矛盾实质性化解,小店区检察院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充分发挥调解职能,联动公安机关,牵头组织涉事双方调解。经过多轮温情沟通、反复斡旋协调,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赔偿协议,拖车公司已足额履行赔偿义务。
“检察官不仅耐心讲清法理、解开我们的心结,还帮忙拿到赔偿,谢谢!”纠纷圆满化解后,何某、刘某由衷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