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居民装修施工时间不合理,在清晨、午休及夜间持续产生噪声,严重影响邻里休息。网格员接到投诉后迅速介入,依法调解,促使装修方改变施工时间,有效化解了邻里矛盾。
9月初,辖区新兰路78号院9号楼多位居民在楼栋微信群反映,楼内一户人家装修施工时间严重不合理,清晨6时电钻便响起,午休时间仍在作业,深夜10时仍不停工,居民们不堪其扰,矛盾逐渐升级。
9月5日,属地天朗美域社区网格员梁懿婷针对此事前往走访核查,认真倾听居民诉求,随后和物业负责人找到装修住户及施工人员开展调解。调解现场,梁懿婷向装修业主、施工人员耐心讲解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引导施工方换位思考。在情理法交融的劝导下,施工方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经沟通协调,主家和装修人员承诺严格规范施工时间,清晨、中午及夜间不再开展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网格员表示,将持续跟踪巡查,常态化回访居民,切实维护辖区居民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律师说法
山西瀛远律师事务所刘昊婷律师表示,本案属于住宅装修噪声引发的典型相邻权纠纷,核心法律要义在于:房屋所有权人行使自身装修权利时,不得突破合理限度,不能损害相邻住户的合法居住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处理邻里关系,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业主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对邻居负有合理的容忍边界与注意义务。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保护范围,公民依法享有不受不法噪音侵扰、维持安静居住状态的权利,超出合理范围、违规时段的装修噪声,已经构成对邻里生活安宁权的侵害。
除此之外,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明确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噪声等有害物质。对于已经交付入住的居民住宅,室内装修必须严格限定作业时间,采取降噪措施减少扰民。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以及工作日午休、夜间时段,法律禁止开展产生噪音的装修施工。本案装修方在清晨6时、午休时段、夜间10时之后仍使用电钻等高噪音工具施工,施工时间明显违反法律规范,相邻业主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
刘昊婷律师表示,遇到装修噪声扰民问题,可以按照分层方式依法维权:第一,直接和装修业主、施工方沟通,告知法定禁止施工的时间;沟通无果的,可以向物业、社区网格员申请人民调解;调解仍然无法化解矛盾的,可以向公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如果长期噪声扰民造成实际损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维权期间务必做好证据留存,通过录音、录像固定噪声发生的时间、频次,留存完整证据以备维权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