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太原新闻网 >> 今日热评

消除隐患守平安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宋鹏伟 2026年09月01日 09:42

  居民李先生进入小区地下车库时,因照明昏暗、视线不佳,不慎撞到消火栓,导致玻璃门破碎、手部被划伤。一起偶然小意外,暴露了当下部分物业服务存在精细化缺位的问题。不少民生安全事故,都源于公共区域细微隐患长期得不到处置。

  居住安全是民生底线,公共区域,是居民日常高频活动空间,也是物业安全保障的主要阵地。现实中,类似安全隐患屡见不鲜,如楼道声控灯损坏未修理,地库积水、地面油污未清理,消防设施过期、器材缺损等。这些事故并非不可预判的意外,而是物业疏于日常巡检、敷衍履职,任由安全隐患留存所引发的后果。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清晰界定了公共场所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物业接受业主委托、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就应当履行事前排查、事中管控、事后施救的完整责任,绝非仅负责保洁、安保等基础工作。只要属于物业管护范畴,因履职缺位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物业就必须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是法定责任,不能靠人情协商免除。

  安全无小事,消除隐患方可守护平安。物业企业需建立常态化、全覆盖的安全巡检机制,把风险消灭在萌芽阶段。同时,物业主管部门可依托此类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行业监管与普法宣传,倒逼物业规范履职。普通居民也应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编:王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