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购买了一款促销沙发,事后发现有多处瑕疵,提出退货,却被商家以“特价商品不退不换”为由拒绝。8月22日,社区接到求助,请律师释法,律师明确告知这是霸王条款,经协调完成退货。
家住河龙湾街38号院的李大爷与老伴逛街时,在小区附近的商铺内看中一款特价沙发。老两口觉得款式好看,价格便宜,当时就买了。
沙发被送到家中后,老人发现皮面有多处掉色,当时店内光线暗没察觉。他告诉商家质量有问题,要退货,但对方说特价商品不退不换。老两口跑到店里好几趟,问题都没得到解决,无奈向二中社区求助。
网格员张国花先咨询了驻点律师,详细说了经过。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特价是一种促销手段,但不能作为商家免责的理由。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
有了依据后,网格员与商家沟通,对方认识到问题所在,同意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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