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离世后,六姐弟因丧葬费、抚恤金而产生家庭矛盾。五姐妹要求与弟弟共同分割,法院能支持吗?近日,杏花岭法院冯建军工作室成功调解了这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既免去了诉讼耗时耗力的麻烦,又最大程度维护了亲情,守住了家庭和睦的底线。
兄弟姐妹闹上法庭,根源在于“嫁出去的女儿无权分家产”的陈旧观念作祟。该案的公正调解,妥善化解了家庭矛盾,以司法力量明确了子女不分婚嫁、性别,平等享有相关财产分割权利,为千家万户树立了法治标杆。
法治社会从不认可性别与婚嫁带来的权利歧视。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子女是法定近亲属,无论男女、是否婚嫁,只要履行了赡养义务,就平等享有分割相关款项的合法权利。法律从未区别对待儿子与女儿,更无“出嫁女儿无权分财产”的相关规定,陈旧乡俗绝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本案中,五姐妹全程参与老人养老事宜,切实履行了子女赡养义务。既然承担了家庭义务,就理应享有财产权益,这是法律公平的基本体现。
此次司法调解是一场法治观念的普及。它告诫大众,必须摒弃封建陋习,树立法治思维,尊重男女平等的法定原则,以法理为基、以亲情为重,守护好和睦的家庭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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