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尖草坪法院发布消息,该院近日成功调解一起涉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以柔性司法手段破解争议僵局,是司法服务营商大局的生动实践。
这起案件中,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协议》,合同约定,甲公司承租乙公司房屋,由乙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租赁及服务期限为2020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5日。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向乙公司足额支付五年租金及物业服务费。
2024年8月,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解除合同通知函》,提出自2024年10月1日起解除之前签订的两份合同,9月,甲公司搬离了案涉房屋。随后,甲公司向尖草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退还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5日期间的租金及物业服务费,共计32万元。
乙公司称,不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甲公司如果需要解除合同,需提前6个月通知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生效。同时,乙公司提起反诉,要求甲公司承担房屋空置期租金,以及支付拆除房屋内滞留钢筋混凝土设备基础、墙面装饰物的相关费用。自2024年9月甲公司搬离后,这处房屋长期空置,双方矛盾持续激化,纠纷陷入僵局。
相较于简单裁判,实质性化解纠纷才能真正兼顾双方利益、助力企业发展。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康永红第一时间细致阅卷、开庭审理,全面厘清案件事实,随后分别与双方企业深入沟通,精准把控各方核心诉求与现实困境。
康永红法官带领审判团队多次前往案涉租赁房屋现场勘查核实,围绕“保经营、促履约”核心目标,组织双方开展多轮协商调解。调解过程中,既明晰双方法律责任,又充分共情企业经营现实难题,逐步疏导双方对立情绪、缩小争议分歧。
为进一步推动纠纷化解,尖草坪法院审判团队联合鉴定公司再次前往租赁场地,实地开展现场调解、共商解决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成功破解纠纷僵局。
此次涉企纠纷的成功调解,是尖草坪法院深入贯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举措。相比诉讼裁判,调解方式充分兼顾双方企业实际困境,有效平衡各方利益,同时规避了诉讼期过长可能存在的房屋空置损失,为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