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着电动三轮车进小区送快递,迎面窜出来一条小狗,快递小哥避让不及,宠物犬被撞死亡。但小狗没拴牵引绳,责任谁来担?经调解,犬主人最终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故的根源就是遛狗不拴绳。最终,造成爱犬意外死亡的主要责任人,正是主人自己。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
一根牵引绳,看似细小,却承载着法律义务、社会责任与生命敬畏。新闻中的纠纷,经调解后责任划分清晰明确:犬主负主要责任,快递小哥因观察不周承担次要责任。犬主李阿姨因一时疏忽,未给宠物拴绳,放任其在小区公共区域随意跑动,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民法典早已明确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这起调解案例,不仅为当事人厘清了权责,更给所有养犬人上了一堂普法课:遛狗拴绳不是“可选动作”,而是不容逾越的法律红线,更是守护公共安全的基本底线。
不拴绳就意味着风险失控,代价可能很大。宠物的行为具有不可预测性,公共区域人员复杂,一句“温顺”无法抵消潜在风险。遛狗拴绳,既是对宠物自身的保护,避免其被车辆撞击、走失迷路;更是对他人的负责,防止宠物惊扰行人、造成伤害。
权利的行使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更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当前,养犬纠纷频发,核心症结就在于部分养犬人规则意识淡薄,将“爱犬”与“守规”割裂开来。可见,真正的爱犬,不是放任其自由,而是用一根牵引绳为其筑起安全屏障;真正的文明,不是口头标榜,而是将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