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围绕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和商转公政策调整两大核心内容优化贷款支持,坚定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为缴存职工提供更有力的住房资金支持。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按整年计算,最长贷款年限不得超过30年,且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68周岁。这一调整将有效降低缴存职工每月还款压力,提升贷款购房的可行性。
在“商转公贷款”及“部分商转公贷款”政策方面,《通知》放宽了住房消费行为时间限制。缴存职工在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商业银行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购买太原市住房,贷款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在符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可申请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或部分转公积金贷款,贷款担保方式采用本套房产抵押。
就上述《通知》内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5年12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箱zxbgs904@163.com;电话号码0351-6851678或者邮寄信件至太原市万柏林区文兴路63号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馈意见。
(责编:田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