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图拍摄于太原市某街道,当红底白字的“碳炉牛杂”映入眼帘,一个藏在烟火气里的错别字也随之浮现——“碳炉”实为“炭炉”之误。
“炭”与“碳”虽然读音相同,都可作名词,但在语义与使用场景上,界限分明。
“炭”字源远流长,其古字形描绘的是古人“山中伐木,烧火成炭”的场景。《说文解字》(大徐本)释为:“炭,烧木余也。”本义指木材经不完全燃烧后形成的黑色固体燃料,即木炭。“炭”亦可引申指形态或颜色类似炭的物质,如中药里的“山楂炭”;在方言中,也常用来指煤炭,古称“石炭”。
早在西周时期,我国已有制木炭的记载。《礼记·月令》有云:“是月也,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木炭燃烧时无烟、火力温和持久,但成本较高,古时多为贵族所用,寻常百姓则多以柴薪取暖,甚至催生了靠木炭为生的职业,白居易笔下“伐薪烧炭南山中”的卖炭翁,正是这一生计的生动写照。
唐宋时期,炭炉煮茶蔚然成风。陆羽在《茶经》中写道:“其火,用炭,次用劲薪。”意指烤茶最好用木炭,其次才用硬柴。古人亦以炭火烧烤,宋代《东京梦华录》就描绘了汴京夜市中“炭火炙肉”的热闹景象,从平民喜爱的“旋炙猪皮”到贵族享用的“炙鹿”,皆在炭火中飘香。
时至今日,炭烧技艺依旧融入日常饮食之中。例如这家“九品·炭炉牛杂”,烹煮牛杂的炉灶,正是依靠木炭等固体燃料供热。
而“碳”则不同,它是化学元素周期表中的第6号元素,符号为C。“碳”字是近代化学传入中国后新造的汉字。在系统翻译西方化学著作之前,汉语中尚未形成统一的元素命名体系,“carbon”这个化学元素曾一度音译为“炭”。直到1932年,前民国政府教育部颁布《化学命名原则》,正式将第6号元素定名为“碳”。该原则规定,非金属固态元素的名称从“石”。由此,“碳”成为这一化学元素的规范用字。
如今,“碳”的用法多集中于科学领域,如“碳化合物”“碳纤维”“碳足迹”等;而“炭”则常见于日常生活,从餐馆的炭炉炊煮,到冬季取暖、工业冶炼,所指皆为具体的燃料。
回到“九品·碳炉牛杂”的招牌,商家误将“炭炉”写作“碳炉”,属于典型的同音混用,将科学概念中的“碳”错误地置入生活场景。改回“炭炉”,不仅是对一字之正的尊重,更是对生活本真与文化记忆的回归——那炭火闪烁的光芒,照亮的不止一锅沸腾的牛杂,还有我们对语言、传统与科学应有的敬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