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11月9日,娄烦县检察院发布消息,该院联合县法院,组织50余名公职人员观摩一起受贿案庭审过程。
庭审中,娄烦县检察院公诉人围绕被告人收受供药方回扣款32万余元、收受服务对象价值31万余元装修款、以借为名索要7万元等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严密举证、质证,并发表了逻辑清晰、法理情交融的公诉意见。被告人当庭多次哽咽,流下悔恨泪水,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为所有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直击心灵的警示教育课。
“零距离”感受,“沉浸式”警醒。旁听席上,全体人员神情专注,凝神倾听,全程见证了职务犯罪案件审理的严肃性与公正性,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以案为鉴,筑牢防线。”旁听人员表示,此次庭审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和警示教育。
此次组织旁听庭审活动,是娄烦县检察院深化惩治腐败“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结合办案实际,丰富警示教育形式,通过案例剖析、检察建议、法治宣讲等方式,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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