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不仅惩治了骗子,还帮我申请了救助金,这日子总算能喘口气了!”女子王某因“恋爱脑”被“男友”骗走44万余元,导致生活陷入困境。11月4日,王某给晋源区检察院送去锦旗,感谢检察机关在精准打击犯罪的同时,还主动帮助她申请司法救助金纾困解难。
今年7月中旬,晋源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在梳理刑事案件时,发现一起特殊案件:被告人陈某以谈恋爱为由,先后诈骗王某等3名女性共计76万余元,并将犯罪所得钱财挥霍一空。其中,被害人王某离异后,于2022年结识了自称是知名企业员工的陈某,两人相处后生下一女。其间,陈某以各种理由向王某索要钱财。因为对陈某的爱意,王某总是无条件满足,不仅花光了积蓄,还透支信用卡、办理网络贷款,共计被骗44万余元。
案发后,陈某因犯诈骗罪已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但其对被害人王某未作出任何赔偿。
根据案件情况,检察官认为被害人王某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随着调卷及走访等调查工作的深入展开,令人痛心的情况逐渐明晰。被害人王某与前夫育有两个孩子,与陈某所生的女儿还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因需要照顾幼小的孩子,王某不能外出打工,近40万元欠款也难以偿还。更不幸的是,王某的前夫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顾,两个上中学的孩子也需要由王某照顾。面对种种压力,没有收入来源的王某只能靠父母接济度日,家庭生活陷入窘境。
办案检察官掌握到这些情况后,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第一时间联系王某,主动告知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并贴心地帮助她准备、收集递交申请救助所需的材料。后经审查,王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前不久,晋源区检察院经过法定程序审核,及时为王某发放国家救助金1.89万元,帮助她暂时缓解了眼前的生活困境。
“对困难妇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的重点工作之一。”晋源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该院秉承“应救助尽救助”“依法合规救助”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对包括困难妇女、残障人士、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在内的涉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帮助他们走出痛苦阴霾,脱离生活困境。今后,该院将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深化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