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关于推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提升住宅工程质量的通知》,决定在江西推行城镇住宅工程“先验房后收房”新政,破解期房交付“货不对板”痛点。通知明确,2025年5月1日后开工的预售住宅项目全面执行;此前开工的项目可自愿参照实施。
开发商须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在项目开工、施工、竣工三阶段公示房屋质量信息,包括建材参数、验收结果等,监管部门将抽查信息真实性。
据了解,每套住房须经专业验收,开发商组织施工、监理单位逐户检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整改后重新验收,监管部门按比例抽查(不低于总户数2%且不少于10户)。交房前,开发商必须组织“业主开放日”,业主可现场查验房屋质量,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并反馈结果,监管部门现场提供政策咨询和投诉渠道。弄虚作假、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被列入重点监督名单并依法处罚,重大质量问题需由企业高层驻点督导提级验收。
(责编:王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