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进入以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新阶段。在有限的空间约束下,城市发展面临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市民诉求日益多元等挑战。以智慧化赋能城市精细治理,成为引领新阶段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深入人心。智慧城市建设经历了从技术驱动到系统集成、从单点应用到整体协同的演进,不仅为人民群众带来了便捷高效的服务,也提升了城市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成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注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擘画了“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的蓝图。智慧城市建设,是实现这一蓝图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支撑。让城市更智慧、更聪明,需在更深层次着力。
智慧之根深植于“人民性”的土壤。唯有将人民置于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服务于人的自由发展、安全与尊严,数字技术方能焕发光芒,城市才能成为美好家园。无论是城市运行的“秒级响应”、智慧安全的“实时监测”,还是老旧小区数字化改造中对“一老一小”的特别关怀,核心都是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深化智慧城市的人民性,关键在于尊重并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地位。一方面,大数据、人工智能要动态捕捉不同群体多元需求,推动服务向“需求牵引”跃升;另一方面,城市管理者需将“人民城市人民建”落到实处,积极拓展群众参与的便捷渠道,将评判权交予群众,让群众从服务的接受者转变为治理的参与者和评价者,智慧城市建设才拥有不竭的动力。同时,智慧城市建设需要重视数字包容,必须弥合“数字鸿沟”,强化“适老、适小、适弱”化改造,确保智慧服务不落下任何一个群体,技术进步的红利惠及全体市民。
智慧之力迸发于“组织变革”的驱动。数字技术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条件,数字化转型的真谛,在于以技术为杠杆,撬动城市治理体系的系统性变革。要弥合数字技术应用和制度供给间的鸿沟,组织变革是核心驱动力。未来的智慧城市建设,除了破除部门壁垒、夯实数据基座以外,更重要的是运用数字技术厘清各类组织和主体权责,将权责边界清晰锚定于数字流程,确保每项职责“有数可依”。在权责明确后,须同步优化跨部门、多主体协同机制,建立清晰的规则与响应流程。唯有数字技术与组织体系紧密咬合、协同发力,智慧之力方能沛然奔涌。
智慧之美彰显于“秩序与活力”的辩证统一之中。智慧城市建设须恪守“发展与安全”并重的原则,各类城市需筑牢数据的安全根基,以数字技术赋能城市全域创新、护航城市安全和高质量发展。智慧城市建设还需重视“效率与效能”的统一,城市政府要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贯穿于规划建设与运营维护全过程,以法治化体系、市场化手段降低长期负担。在城市群协同发展的背景下,智慧城市建设需考虑“局部与整体”的协调。不同城市都在探索智慧城市系统,但数据平台系统大致相同,重复建设带来大量浪费。可以考虑以城市群为中心,统一接入各城市数据,构建分布式、多中心的区域数字化中枢,推动区域内共建共治共享,形成协同构建智慧城市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