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景区所属跨河桥梁等非指定区域内钓鱼……据8月1日开始实施的《汾河太原城区段风景区管理办法》,这些行为都是禁止的。(《太原晚报》7月15日)
《汾河太原城区段风景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落地生根,旨在加强汾河景区管理,更好地保护、开发和利用景区资源,为汾河景区的未来发展铺设一条法治轨道,对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居质量意义深远。
汾河,作为太原的母亲河,经过多年的生态修复治理,已从曾经的污水横流蜕变为如今的绿色生态长廊。是市民休闲娱乐的绝佳去处,更在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生态作用。
然而,随着景区人气的日益旺盛,一些不文明和破坏生态的行为开始出现,损害了景区的生态环境,也影响了广大游客的游玩体验。此次出台的办法,犹如一场“及时雨”,为汾河景区的保护与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办法的亮点,不仅在于对生态保护的严格规定,更在于对人文关怀的细致体现。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内游泳、滑冰等活动,既是对游客安全的负责,也是对景区秩序的维护;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自行车道,则保障了骑行者的纯粹体验,让人们在慢行中感受汾河的宁静与美好。
更重要的是,办法的实施,为汾河景区乃至整个太原市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一个管理有序、生态优美的景区,能吸引更多游客的关注,并带动周边经济的繁荣,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这正是出台办法背后蕴含的意义——以法治之名,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当然,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相关部门需加强监管,确保规定落到实处;市民应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规定;媒体需发挥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也应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景区的保护与监督,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以法治之名,守护生态之美。相信在办法的护航下,汾河景区将以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更加完善的管理秩序展现在世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