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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4、5月份电动自行车火灾情况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申波 2025年06月12日 07:00

  6月10日,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布我市今年4月、5月电动自行车火灾情况,全市共发生2起此类火灾,均未造成人员伤亡,其中一起损失相对较大。

  4月25日,清徐县清源水城的室外道路上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火灾,直接经济损失800元,起火原因为车辆电气线路故障引发,起火状态为停放未充电。5月3日,迎泽区东峰路南段19号溪山澜郡小区的室外电动自行车存车棚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火灾,造成多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毁,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

  结合全市电动自行车火灾情况分析,经过大力宣传和整治,电动自行车入楼入室的危险性已经被大多数人所重视,相关案例大幅减少。随之而来,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情况下,存车棚选址建造不合理、安全距离不足、未分组设置、未防火分隔,电气设备不合格、消防设施不足、视频监控有盲区等问题需要被重视。

  消防救援部门提示,车棚要合理选址建造,电动自行车棚不得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文物保护建筑贴邻或组合建造。车棚与相邻建筑要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毗邻建筑的外墙门、窗、洞口等开口部位及安全出口。车辆要分组管理,停车位应分组布置,根据地区实际确定每组长度或停车位数量,实行划线和分隔管理。要严格电气安全,电动自行车棚应安装具有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要完善消防设施,因地制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器、室外消火栓等设施,配置灭火器、灭火毯和快速移车装置等器材。要加强监测预警,具有一定规模的电动自行车棚应当安装具有自动识别、预警功能的24小时视频监控系统。强化日常管理,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夜间巡查,每月对车棚的充电设施、消防设施等设施设备开展一次检查,及时通知专业人员维修、维护。

(责编: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