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喜喜去朋友家做客,不想却被家里养的猫抓伤了手背,一对好友不欢而散,还因为赔偿纠纷“结下梁子”。意外被宠物抓伤,该由谁来担责?4月1日,古交市司法局通过这起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纠纷,以案说法作出解释。(《太原晚报》4月2日)
一次意外,朋友变仇人。
被猫抓伤,用不用打疫苗?标准答案一定是及时就医。而到了医生那里,多半也是建议打疫苗。狂犬病虽然绝大多数发生在狗身上,主要通过咬伤的方式传播,但猫也是潜在传染源,概率较低不等于绝无风险,更何况狂犬病的致死率几乎是百分之百。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只要不能证明伤者故意刺激挑逗宠物,饲养人就要承担全部责任。性格温顺、从不咬人等理由,统统不作数,毕竟它只是一只动物,面对陌生人可能产生应激,作出意想不到的反应。这便是动物饲养者应当尽到的注意义务,出门要拴绳、限制与陌生人接触等,都是减少意外发生的有效方法。
事前防范,胜过事后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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