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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担当维护消费者尊严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袁剑锋 2025年03月14日 11:07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太原日报社与太原市消费者协会组织消协律师团律师,走进我市社区消费维权投诉站,开展“守护夕阳红维权在身边”反诈防诈护老专题讲座。(《太原晚报》3月13日)

  在太原,社区设立消费投诉站,是消费维权领域的一次有益实践。太原日报社深度参与,凸显出媒体在消费维权进程中的重要责任。

  媒体是信息的传播者。在社区设立消费投诉站,举办专题讲座等活动,媒体积极参与其中,通过报纸、新媒体平台等传播矩阵,把投诉站的设立背景、功能作用、运作方式等内容详细传递给广大市民,既提高了投诉站的知晓度,还能让更多消费者第一时间掌握与自身权益息息相关的信息,为开展消费维权行动奠定了基础。

  媒体是舆论监督的重要力量。在消费领域,一些不良商家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而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媒体可以凭借公信力和影响力,通过报道典型案例,曝光不良商家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舆论,促使商家规范经营。媒体还能监督消费投诉站的工作,确保其高效、公正地处理消费者投诉,保障消费者权益得到切实维护,推动市场环境不断净化。

  搭建沟通桥梁,是媒体在消费维权体系中的又一重要责任。在社区消费投诉站,媒体发挥着连接各方的关键作用,一方面可以收集整理消费者的声音,准确传达给市场监管局和消协,让监管部门能精准把握市场痛点,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另一方面,媒体能把监管部门的处理结果、维权进展反馈给消费者,增强维权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双向沟通让各方紧密相连,促进了互动与合作,形成了消费维权的强大合力。

  在消费维权的道路上,媒体责任重大。太原日报社将维权服务延伸至社区末梢,彰显了主流媒体的责任担当,更探索出一条“媒体+消协+社区”的创新维权路径。这样的媒体作为,本身就是对消费者权益最有力的守护。

(责编: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