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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先用后付”成消费陷阱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朱红亮 2024年12月25日 11:01

  近期,网上兴起一种新型消费方式——“先用后付”。背后可能暗藏陷阱,埋下隐患。(《太原晚报》12月24日)

  “先用后付”的初衷,是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自由和消费保障。在试用后,消费者可以根据实际体验决定是否购买,降低买到不实用或低质量商品的风险。然而,部分平台却利用消费者认为“反正不花钱,试一下无妨”的心理,设下重重“暗礁”。一些平台在消费者注册或使用相关服务时,默认勾选“先用后付”选项,或者以极小的字体、模糊的提示隐藏重要信息,“先用后付”在消费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启功能,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先用后付”套路的隐患不容小觑。例如,消费者忘记或不清楚还款时间而导致逾期还款,产生额外费用或影响个人征信。有些不良商家会借机提供劣质商品或服务。某些平台会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作,将消费者的“先用后付”信息用于其他金融业务的推广或数据共享,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骚扰和潜在风险。“先用后付”套路影响市场的信任体系,使消费者对新兴消费模式望而却步,阻碍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杜绝“先用后付”成为消费套路,应加强对此类新型消费模式的监管力度,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制定严厉的处罚措施,提高违法成本。针对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开通“先用后付”功能的平台,予以重罚并责令整改。平台方应增强自律意识,尊重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将“先用后付”的选择权与知情权真正交到消费者手中,通过清晰的提示与便捷的操作设置,让消费者能够自主决定是否使用。消费者自身也需提高警惕,在面对新型消费模式时,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了解其中的权利与义务,不轻易被所谓的“免费试用”“先用后付”等噱头迷惑。

  留住消费者的是平台信誉和口碑,依赖技术“套路”促消费,必然不能长久。

(责编:张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