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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生活源有害垃圾集中收集专项活动启动

来源:太原新闻网 作者:司勇 2024年09月02日 20:07

  9月2日,全市生活源有害垃圾集中收集专项活动启动。一周内,十县(市、区)、开发区将收集所有居民小区、村庄、公共机构、经营场所、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的生活源有害垃圾。

  开展全市生活源有害垃圾集中收集专项活动,目的是为全面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持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水平,进一步强化有害垃圾管控,不断改善太原生态环境。时间为9月2日至8日。

  据了解,生活源有害垃圾主要包括以下六种类别:废弃电池类,主要包括废锂电池、废镉镍电池(如遥控汽车等电动玩具使用的电池)、氧化汞电池等;荧光灯管、温度计、血压计等,主要包括废弃日光灯、节能灯、荧光灯、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废弃药品类,主要包括过期药品、废弃棉签、创可贴、与废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物等;废弃油漆、溶剂类,主要包括废弃油漆、有机溶剂、指甲油和洗甲水等过期化妆品及其直接承装容器;化学农药、消毒剂等,主要包括废弃农药、消毒剂、蚊香片、杀虫剂及其直接承装容器;废弃胶片、相纸等:主要包括废胶卷、废相纸、废X光、CT胶片等。

  环卫部门提醒居民,普通家用1#、2#、3#、5#、6#等不含汞干电池等不属于有害垃圾;废弃白炽灯泡、LED灯、电子温度计、电子血压计不属于有害垃圾;不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外包装不属于有害垃圾;废弃洗发水、沐浴露等日化用品及其直接承装容器不属于有害垃圾;与农药、消毒剂、杀虫剂等不直接接触的外包装不属于有害垃圾。工矿企业所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如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UPS电源等使用的电池)和工业危险废物,科研、医疗、教育机构等单位生产、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等和已纳入医疗废物管理的,不在本次集中收集专项活动范围。

(责编: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