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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倡导绿色殡葬新风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弓凤飞 2024年05月31日 07:58

  与传统殡葬不同,节地生态安葬不留灰、不立碑,让生命“终归”自然。在“身后事”的安排上,有更多人愿意了解、选择这一殡葬方式。5月3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制定《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进一步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绿色殡葬新风。

  《办法》明确,我市户籍人员逝世火化后,在经市民政部门审核认定的本市经营性或公益性骨灰公墓(以下简称定点公墓),选择不留灰、不立碑,可循环使用节地生态安葬的逝者家属或权利人,按每具2000元的奖补标准,一次性给予发放。

  获得节地生态安葬奖补,需由经办人向定点公墓提出节地生态安葬申请。经办人应当为逝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其他法定有权处置或经授权处置逝者骨灰的人员。

  定点公墓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后,需经审核认定,符合发放条件的,需向市民政局提供太原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申请表,直系亲属的承诺书,逝者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明),逝者的火化证或骨灰寄存证复印件(火化证明),逝者的节地生态安葬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或账户,实施安葬的影像资料等材料,市民政局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奖补资金,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奖补。

  《办法》还明确,各定点公墓应当加强生态墓区建设,规范安葬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严格档案管理。民政部门要严格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使用,实施项目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财政部门要配合民政部门建立联合督查制度,对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责编:田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