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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顽疾必须敢做善为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朱红亮 2024年04月26日 09:17

  近日,晋祠镇小站社区联合属地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僵尸车”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解决了居民们的“堵心事”,优化了小区生活环境。(“并州新闻”客户端4月24日)

  所谓“僵尸车”,通常是指长时间停放在公共道路两侧、停车场、住宅小区、绿化带等公共空间,长期无人维护和使用的车辆。它们挤占公共资源,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

  关键症结在于现行的法律规定下,国家对机动车实行所有权登记制度,即便长期无人问津,“僵尸车”仍属于所有人财产,加上“僵尸车”目前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很难判断车辆是否为废弃。由于处置难度大、时间长、成本高,还存在不确定风险,治理效能大打折扣。因此,要平衡个人所有权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治理。

  要完善立法。及时出台相关法规,从停留时限、车辆破损程度等方面对“僵尸车”进行认定,并从维护交通安全和公共权益的角度,设计“僵尸车”发现、处置、登记、追查制度。同时,通过明确交警、城管、社区、物业等相关职责,实现治理工作多方联动、有序开展。

  要建立制度。应将“僵尸车”纳入现行车辆报废标准,并在车辆年检等环节严格把控,依规进行强制报废。同时,可在后续环节提高车辆报废价格或将报废义务提前至购车环节,提升车主主动报废车辆的积极性和有效性。例如,美国对于每辆报废车给予4000美元左右的高补贴,并对拖车公司予以法律授权,由其解决拖车、停放、收取费用等一系列问题。日本《汽车循环法案》规定,公民要购买汽车必须缴纳回收再利用费。此外,建立相应的“黑名单”制度和驾驶准入制度,将随意遗弃车辆的“僵尸车”车主记入个人征信,限制其机动车交易。

  “僵尸车”看似小事、私事,实则考验着城市的治理水平和精细化管理程度。应主动作为,长效治理,彻底清除这一顽疾,让城市环境更加美好,居民生活更加舒心。

(责编:张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