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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校园欺凌需多方共治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宋鹏伟 2024年04月24日 08:28

  近期,校园欺凌事件屡上热搜,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如何正确区分校园欺凌和小打小闹?家长、学生又该如何应对?连日来,记者采访一线公安民警和检察干警,探访校园欺凌的应对之法。(“并州新闻”客户端4月23日)

  向校园欺凌说“不”,关键在怎样说“不”——如何发现与治理,孩子遭遇欺凌的正确做法有哪些?建立相应的普法和教育体系,有利于为孩子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校园欺凌早已有之,如今,借助智能手机与新媒体的普及与应用,人们得以直观地面对大量难以理解甚至令人发指的欺凌事件。事实上,涉及3亿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大事,早已引起了高度的重视与治理的共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曾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遏制校园欺凌,首先要回答一个问题——被欺负了怎么办?要么“打回去”,要么告老师,前者会让受害者变成施暴者,既不值得提倡,也不具备普遍的可操作性;后者对于情节恶劣的欺凌事件而言,震慑力远远不足。校园欺凌显然不同于孩子间正常的打闹,性质严重时可能已经触犯了法律,当前期学校的干预、教育无法发挥作用时,就需要专业组织甚至司法机关的及时介入,对触犯法律的行为予以及时惩戒。这既是底线,也是红线。

  在完善法律以弥补漏洞的同时,加强学校和家庭的干预同样重要。一方面,要在基础教育初期就展开“善良教育”,让每个孩子都抱有同情和恻隐之心,建立起道德的堤坝;另一方面,建立学校干预机制,千万不能再以“孩子还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必须对尚未触犯法律的欺凌事件予以高度重视,力争将隐患化解在萌芽之中。此外,追究监护者的连带责任及校方失察失职的责任也同样重要,唯有多方发力,才能让教育、感化和挽救在欺凌触碰红线之前发挥作用。

(责编:张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