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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告诫书

规范网络供餐经营行为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张勇 2024年04月13日 08:12

  4月1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网络供餐食品安全告诫书》,旨在进一步规范网络供餐经营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环境,保障网络供餐食品安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网络供餐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网络供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经营者应严格把控主体资质,确保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要公示真实有效的证照信息,杜绝虚假宣传,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在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方面,《网络供餐食品安全告诫书》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原料,坚决杜绝使用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

  针对食品配送环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经营者应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倡导使用“食安封签”,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同时,鼓励无堂食网络供餐经营者设置专用取餐窗口,防止送餐人员进入食品处理区,确保食品安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相关法律及标准,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网络供餐经营,通过统一场所、统一硬件配置、统一服务标准,吸引网络供餐经营者入驻,共同构建网络供餐经营区域化集中经营“品牌”效能,打造“连锁化”管理新模式,全力促进太原市网络供餐食品安全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消费者如发现网络供餐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12345或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编:范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