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太原新闻网 >> 特别关注

离婚时,彩礼该不该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三种情况可返还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陈珊 2024年01月07日 08:42

  结婚不到半年,小两口因琐事闹得不可开交,男方起诉离婚,要求返还23万余元彩礼,经杏花岭区人民法院调解,女方一次性返还彩礼15万元。离婚时该不该返还彩礼,又该怎么还?1月5日,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主审法官冯建军,法官通过案例作出解释。

  结婚半年“曲终人散”

  娶媳妇送彩礼,嫁闺女陪嫁妆,是中国人结婚的传统习俗,也蕴含着人们对婚姻的期盼与祝福。

  两年前,太原后生小郝相亲认识了女孩小张,两人一见钟情。2023年5月12日,沉浸在爱情中的小情侣登记结婚。没想到婚后不到半年,他们就常因生活琐事争吵,家庭矛盾不断加深,终于在一次争吵后,小张一气之下回了娘家。事后,小郝和父母多次劝慰,小张仍不肯回心转意,这让小郝心灰意冷,双方关系彻底决裂。

  2023年11月20日,小郝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法院判令他和小张离婚,并提出女方应返还彩礼及婚礼支出共计23.76万元。小郝递交法院的“结婚清单”包括彩礼20.8万元、“三金”2万元、给新娘的“改口费”6600元以及给新娘弟弟的“压箱钱”3000元。

  小张表示,小郝对她缺乏信任,婚后多次隐瞒收入,且对自己的父母不尊重,让她感觉遭遇了“冷暴力”。小张同意离婚,但不愿意返还彩礼,“彩礼和‘三金’都是他自愿给我的。”

  找准焦点进行调解

  “法官,这20多万元彩礼都是我父母的血汗钱,必须一分不少地还我!”“你说退还就退还吗?”……杏花岭区人民法院立案后,考虑到彩礼纠纷关乎公序良俗,妥善化解是最好的结果。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案件分流至冯建军工作室进行调解。

  冯建军受理案件后,与双方多次沟通交流,他认为两位年轻人在婚姻磨合中,因生活琐事频繁发生冲突,缺乏有效沟通,致使双方感到失望,最终互生怨怼,婚姻已无存续可能。

  对于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根据法律规定,双方结婚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应作为确定离婚时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的重要因素。本案中,小郝、小张两人共同生活仅半年,且小郝没有明显过错,结合太原市经济生活水平及男方当事人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小郝给付的彩礼款数额较高,事实上也造成了男方较重的家庭负担。

  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小郝和小张自愿离婚;小张于2023年12月18日一次性返还彩礼15万元。至此,因彩礼闹得不可开交的两家人案结事了。

  法官: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彩礼判准

  彩礼作为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但是,近年来彩礼数额持续走高,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全国妇联联合发布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关于返还彩礼条件,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处理涉彩礼纠纷的三项原则:一是明确严禁借婚姻索取财物;二是充分尊重民间习俗,以当地群众普遍认可为基础合理认定彩礼范围;三是充分考虑彩礼的目的性特征,斟酌共同生活时间、婚姻登记、孕育子女等因素在婚姻中的比重,合理平衡当事人权益。

  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冯建军耐心解释:第一种情况是“闪离”;第二种情况是登记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的;第三种情况是当事人为了所谓“面子”支付大额彩礼的,从而导致其家庭生活水平急剧下降,甚至债台高筑的,离婚时也应当返还彩礼。返还彩礼范围要根据已给付彩礼的使用情况、婚姻关系等事实综合把握,在处理方式上也应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化为共同生活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

  调解结束后,冯建军真诚建议,婚姻中不论是哪一方,都要及时有效沟通,争吵斗气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良好的婚姻关系需要夫妻共同创造,通过这起案例希望大家以实际行动营造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让婚姻始于爱,彩礼归于‘礼’。”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第五条明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责编:范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