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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评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杨沫 2024年01月03日 21:54

  1月3日,从市公安局传来好消息,近日公安部命名59个城市(直辖市辖区)为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太原榜上有名。

  “示范城市”是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公布的首批46个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之一,是对一个城市社会治安防控整体成果的最高褒奖。2021年,公安部开展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各地共389个城市(含直辖市辖区)参与创建。

  据悉,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不动摇,以主题教育为牵引,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太原公安“十大警务体系”建设,坚定夯实省会安全稳定之基,“平安太原”成色更加耀眼,“法治太原”底色更加厚重。全市刑事案件、八类案件、侵财案件破案数同比分别上升32.6%、6.9%、41.1%,现行命案即发即破,“昆仑”行动立案数、移送起诉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获批部省级大要案件数“四项全省第一”;治安警情、“两抢”案件、毒品案件总量同比分别下降18.9%、27.7%、18.4%;民爆危化物品连续10年“零流失”“零炸响”;安保任务100%“零失误、零瑕疵”;暴力恐怖案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治安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零发生”。始终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导向,聚焦“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职能定位,持续推动机关警力下沉常态化、社区民警专职化、区域警务一体化,派出所“两队一室”改革全面完成,“5+11”制度体系规范运行,“一管三防”效能显著提升,“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数量居全省首位。

(责编:田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