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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棍棒教育"不可取 一起交流研讨 避免"亲情伤害"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 陈珊 刘友旺 2023年12月27日 08:43

  “孩子学习退步,该打骂还是鼓励”“棍棒底下真能出孝子吗?”12月26日,记者了解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联合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检察院)共同开展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庭审观摩、研讨活动。9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以省高院、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等相关单位领导和70余名山西师范大学师生,受邀观摩庭审。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受害人是一名14岁男孩,几年前从老家来到在省城打工的父亲身边。今年6月的一天,这名父亲因儿子沉迷手机游戏、逃学、离家出走等原因,对其进行殴打,后发现儿子的情况不对,赶紧拨打120。医护人员到场发现孩子身上有伤,马上按照强制报告要求,告知其父亲需报警。随即,父亲拨通了110。案发后,我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调查,随后提起公诉。

  12月22日,案件在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两个小时的庭审引起了大家对家庭教育方面的许多共鸣。庭审结束后,法庭将择日宣判,市中院、市检察院联合召开现场交流研讨活动。

  与会人员围绕亲子沟通、家庭教育、正确引导孩子使用网络,以及“六大保护”职能等涉未成年人相关主题各抒己见:传统观念下,“孩子是父母的附属品”“教育孩子是家长的权利”“棍棒底下出孝子”等家庭教育理念是错误认知和非理性的表现,应从观念转变和教育评价体系方面,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学校在主动担负和发挥教书育人主阵地作用的同时,应继续加强家校共育协同发展,促进孩子全面发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重在资源整合,要通过各方合力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前做细,及时发现、防范风险;加强院校合作,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帮助家长和孩子学会对爱的理解与需求。

  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秉持帮教与家庭教育同步开展,但这也只是亡羊补牢,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需各部门协同发力,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落到实处。

  省高院、市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与家庭应共同发挥正向引导作用,逐步改变家庭教育观念,提升家庭教育责任认知及能力。“以爱之名”的棍棒教育不可取。我市法院、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零懈怠”的决心与态度,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动综合治理,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责编:田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