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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街车”凌晨上路 交警夜查逮个正着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杨沫 2023年09月19日 09:19

  公路不是赛车场,驾驶改装车“炸街”不仅扰民,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漠视。9月17日凌晨,交警迎泽二大队在夜查行动中查处一起机动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

  9月16日夜间至17日凌晨,交警迎泽二大队四中队开展夜查行动。17日凌晨1时20分左右,民警在南内环街设卡检查,远远看到一辆车身金黄色、车灯爆闪炫耀的“跑车”在马达的轰鸣声中由西向东驶来,民警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车主不仅擅自改变了车身颜色,还在排气、进气、涡轮增压等方面进行了改装,上路行驶声浪极大极其扰民。民警当场对车辆驾驶人给予相应处罚,并责令其恢复车辆出厂时的各项安全技术参数原状。

  在当晚的夜查行动中,交警还查处了7起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头盔违法行为、7起中重型货车超载等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飙车炸街”行为,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及交通参与者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飙车炸街”、非法改拼装、销售车辆等违法犯罪行为和线索,公安机关将第一时间受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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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构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擅自改装?主要是指擅自拆除机动车消音器或者改装排气的;擅自改装发动机盖、尾翼,加装不符合要求的空气动力学套件(俗称大包围)的,包括前扰流(前唇)、侧扰流(侧裙)、后扰流(后包围);擅自改变车灯光色和规格、粘贴灯膜,加装灯具数量的;改变车辆轮胎轮毂规格的;改装车辆悬挂系统的;通过改装进气系统、点火系统、增压器、行车电脑等方法提高发动机参数的;以及其他擅自改装行为。

  在城市主干道,学校、医院、密集人群居住地、省市党政机关驻地等区域或周边道路快速行驶,制造轰鸣噪音的;非法改装机动车或者在机动车上安装、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的,构成寻衅滋事治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责编:张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