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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6月1日8时起正式上汛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申波 2023年06月01日 07:00

  根据今年气候形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5月31日下发通知,我市自2023年6月1日8时起正式上汛。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充分认清防汛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按照分级分部门、属地管理原则和防汛应急预案,切实将各环节防汛责任逐项落实到人,细化各项防范应对处置措施,强化统筹协调,密切协同配合,形成防范重大水旱灾害的有效合力。

  通知强调,要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全面加强对辖区和职责范围内的山洪河道、小水库(塘坝)、堤防、闸涵、淤地坝、排水管涵、泵站等防洪排涝设施和危旧房窑、矿山企业、尾矿库及各类蓄水设施、在建工程、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低洼易积水区域、地下公共空间、下穿通道、轨道交通等防汛重点环节、易险区域的巡查排险,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要落实工程防御和群测群防措施,扎实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防御和城市内涝防范,确保平稳度汛。

  通知要求,汛期期间我市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有关单位要强化监测预警,加强信息报送、共享和发布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强化应急处置,特别是强降雨来临前,要前置抢险救援力量,备足物资,确保险情发生时及时抢护,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编:张凯)